释义 |
法律分析:1、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制度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 2、落实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消防报警、灭火系统、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及电气、锅炉、电梯、叉车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评估,消除潜在隐患。 3、落实安全精益化管理。开展各环节精益安全检查,及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控制措施,跟踪验证整改效果,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实做细,推进精益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二十一条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二十二条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