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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干警三个规定的认识体会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和“两高三部”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践行“三个规定”六年有余,全院干警已经充分认识到“三个规定”的制度价值,它是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是司法人员拒腐防变的“护身符”。“三个规定”充分显现出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维护法治权威方面的制度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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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5: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