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写夫妻名字利弊 |
释义 | 房子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当你结婚的时候,在房产证上加两个人的名字是可以的。但是一旦离婚,房子的所有权是有争议的,如果你想买套房,和目前的政策冲突,为了不必要的麻烦,这里也建议房产证最好不要写两个人的名字,原因很简单。 在大多数城市都有限购政策的情况下,无论在本地还是外部,只要买了房子或者抵押贷款就不还。房子没卖,再买是两套,夫妻贷款买的房子卖了,再算两套。由于双方都有贷款记录,假离婚可以算作第二套房子。一对夫妇共同购买,无论是全额购买还是贷款购买,都算两套。 举个例子,一对夫妇想离婚,男人有房子,但抵押贷款还没有还清,上面写着妻子的名字。第一套房首付不低于30%,第二套房首付不低于60%。所以不能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看一看第二套房子的规定,一方婚前曾贷款买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买房,夫妻婚后虽未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除了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已婚夫妻不能提供单一证明,所以当另一方再次买房时,也可以算作第二套房。只要能在央行征信系统中找到抵押记录,即使离婚后财产被判给一方,另一方也会被视为第二居所。这使得许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策的尝试付与失败。 在很多人眼里,房产证上写明夫妻姓名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尤其是一些共同出资、共同还贷买房的夫妻。一般来说,虽然房子很重要,但最好不要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因为后续的问题会很麻烦。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夫妻最好一起商量。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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