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场所遵守十条规则 |
释义 | (一)维护公共场所干净、整洁; (二)爱护和合理使用环境卫生设施; (三)保持公共厕所卫生,文明如厕; (四)参与垃圾减量,减少垃圾生成; (五)不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六)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时合理避开他人; (七)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 (八)患有传染病时,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九)不非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十)其他维护公共卫生的文明行为规范。 公共场所是指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反应一个国家、民族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 一、范围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日发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 能依法进行卫生监督的公共场所共7类28种: 1、住宿与交际场所(8种):宾馆、饭馆、旅馆、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洗浴与美容场所(3种):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院。 3、文化娱乐场所(5种):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与游乐场所(3种):体育场(馆)、游泳池(馆)、公园。 5、购物场所(2种):商场(店)、书店。 6、文化交流场所(4种):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7、就诊与交通场所(3种):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机和轮船)。 典型的公共场所如图书馆,医院,电影院等,一般来说,公共场所禁止喧哗,禁止吸烟。 二、卫生学特点 公共场所有共同的卫生学特点:人口相对集中,相互接触频繁,流动性大;设备物品供公众重复使用,易污染;健康与非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 [1] 其环境的卫生质量与整体人群的健康水平关系极其密切。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即使同一城市或地区不同阶层人群的经济收入、消费需求、生活方式也各不相同,因此各种公共场所的档次也很悬殊,既有简陋的诊所,也有较大的医院;这也给公共场所的统一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无论何种公共场所首先应保证使用者的健康、防止疾病的传播,以达到人们丰富生活内容、提高生活质量的美好愿望。 三、公共聚集场所由于人员聚集,情况比较复杂,容易引起诸多突发性危害,应引起人们足够重视。 1、晕车 晕车、晕机、晕船者旅行前不应饱食,需服用药物(最好让其服用自备药或医生提供的药);可能时让其坐在较平稳的座位上,长途旅行中的游客晕机(车船),可请乘务员协助。 2、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对人体的危害很大,其症状是上吐下泻,特点是起病急、发病快、潜伏期短,若救治不及时,会有生命危险。发现有人食物中毒,让其多喝水缓解毒性,严重食物中毒者应就近立即送医院抢救。 3、心脏病猝发 有人心脏病猝发,切忌急着将患者抬着或背着去医院,而应让其就地平躺,头略高,由患者亲属或其他相关人员从患者口袋中寻找备用药物,让其服用;同时,应到附近的医院找医生前来救治,待病情稍稳定后立即送医院救治。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