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应当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如何做到文明出行: 1、步行外出时,走人行道,如没有人行道则靠右边行走。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注意来往车辆,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2、开车出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自觉摒弃随意变更车道、开车不系安全带、车窗抛物等交通陋习。 3、骑自行车、电动车出行,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如无非机动车道,要靠右行驶,要做到不和机动车抢道、闯红灯等,不超员超载。 综上所述,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养。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离不开每一位公民的参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条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