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垃圾箱离居民房的合法距离是10米,以不影响居民生活为准。居民楼外的垃圾桶一般是180L、240L类相对较大的垃圾桶,盛放垃圾量大,为避免影响居民生活一般在10米以外距离。垃圾桶的摆放应方便居民,同时不能给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损害。 法律客观: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在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厂(场)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