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乃是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为基本思想的。 一、高空抛物抛物人不明确的要怎么办 高空抛物抛物人不明确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起诉,以该小区可能加害的业主为被告,要求业主们承担公平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业主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业主给予补偿。 二、高空坠物伤人找不到责任人怎么办 高空坠物找不到责任人,如果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要担责。但是如果有其他责任人的,在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追偿。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