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伤轻伤怎么判定 |
释义 | 认定轻伤和重伤需要考伤者的受伤程度、受伤部位等多种因素,具体如下: 1、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鉴定轻伤和重伤的流程: 1、发生伤害案件后,当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公安机关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 2、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法医受理委托后会进行鉴定; 3、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一般损伤三天以内出具,特殊或者复杂损伤七天以内出具,及特别损伤因需观察愈后情况相应时间会有所延长; 4、一般公安局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由公安机关自行到法医处领取,领取后公安机关会告知伤者鉴定结果 综上所述,认定轻伤与重伤不可一概而论,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伤者受伤的部位、伤情是否导致相应器官功能受到损害以及损害的程度如何等等。轻伤和重伤的鉴定流程主要包括两大步骤,首先伤者要向警方报案并提出鉴定申请,而后去到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并领取鉴定结果。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第七十六条 对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案件,被侵害人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者拒绝进行伤情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可以根据已认定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 经公安机关通知,被侵害人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安机关确定的时间内作伤情鉴定的,视为拒绝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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