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不动产权证可以过户吗? |
释义 | 农村不动产权证可以过户,该房屋具有不动产权证书说明其房屋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取得了不动产权属证书,其房屋是归房屋所有人拥有,是可以交易的房屋。 一、房产确权纠纷如何处理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对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具有推定的效力。但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尤其是在婚姻家庭具有亲情身份关系中,不动产的实际出资人与产权证上的产权登记人并非一人,这种情况下如何认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往往存在很大的争议。本文将以一起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的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为例进行分析,得出不动产登记的推定力并非终局、不可推翻的,其“外观主义”只是引起举证责任倒置的效果,应从当事人对不动产权属约定及对不动产的出资来源与性质两方面来分析确认不动产事实物权的结论。 二、按揭房房产证上减名字离婚 不可以,银行不同意给房贷未还清的房屋加名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因为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债权债务关系也就因此发生了改变,对银行来说这存在潜在风险。今后如果两人闹纠纷,就有可能出现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其实加名对银行来说属于带有服务性质的业务,因为这个业务不产生利润,所以很多银行都没有动力做。加名只是在程序操作上麻烦一点,相当于重新申请一次贷款,重新走遍流程。法律依据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也就是说,若王某的产权证上要加上李某的名字,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而王某贷款银行给他的回复是:除非贷款还清,否则抵押权是不能注销的。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可见,房产证是房屋登记部门发给产权人作为其享有权利的证明,具有证据作用,它只是房屋登记簿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房产证仅具有初步证明的作用,并不具有代表产权的功能,发生纠纷时,如果出现“一房两证”的情况,登记簿就起决定性作用。 三、离婚后房产未过户的风险有什么 离婚后房产未过户的风险有: 1、房产未过户,对方可以随意买卖该房屋; 2、房产未过户,对方可以随意设置抵押该房屋; 3、该房屋有可能因为债务纠纷被查封。 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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