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 |
释义 | 以下情形下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欠房租能用押金抵扣吗 欠房租是否能用押金抵扣视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出租人违约可以用押金抵押房租,则是可以的;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则是不可以的。 出租人可以以其他方式进行催租,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2、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3、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二、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是因为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付和迟延支付租金。 1、承租人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通知承租人,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该合理期限应当根据到期租金的数额、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合同被解除后,租赁期限尚未届满的,合同终止履行,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害,应当进行清算。 三、出租的房子有瑕疵怎么处理呢 出租的房屋有瑕疵的,首先分清房屋瑕疵的责任。 1.出租人致使房子有瑕疵的: 在房屋瑕疵是出租人责任的情况下,根据租赁房屋瑕疵情况和承租人实际使用的情况,可以部分减少相应的租金; 如果导致租赁房屋完全不能使用的,可以不付租金并解除合同。 2.承租人致使房子有瑕疵的: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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