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购买交通保险时,由于车辆购买年限、车龄、防盗系统等因素的不同,保费也有所不同。但在保险有效期内,如果车辆被出售或报废,或者车主不再需要该车辆的保险保障,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此外,如果保险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欺诈等原因被撤销或注销,则车主也应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投保人有保险合同生效前解除合同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背离法律法规、欺诈保险人或被依法采取关闭或收购等行政措施的情况,投保人按照约定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