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求助无门,借款人如何应对欠债困境? |
释义 | 借款人无力还钱,可通过协商分期付款、联系其亲友、发律师函或起诉等方式解决。民间借贷需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包括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不还款且无理由消失不是正确做法。 法律分析 一、借款人无力还钱怎么办? 借款人无力还钱可以和对方协商要求分期还款,具体的方式如下所述。 1、跟欠款人私下沟通还款 首先可以电话沟通,或者当面沟通具体的还款时间,如果过了约定还款时间还不还款,那么可以进行下一步,但是绝大多数人还是很讲诚信的,有的根本不用提醒就在约定时间前还上了。 2、找欠款人的至亲或者是朋友帮忙要钱 当自己直接去联系没作用时,可以尝试找与欠款人平时关系比较好的朋友或是至提醒一下欠款人该还钱了,有些欠款人碍于面子,怕在亲朋好友面前脸挂不住,说不定就还了。 3、发律师函 发律师函之前,一定要先摸清楚欠款人家庭的经济情况,是否有房有车有存款等资产,是否有稳定的工作,每月收入多少,家庭成员收入大致情况。这相当于大致看欠款人的还款能力。如果欠款人家里一贫如洗,又没收入来源的话,那么通过法律来解决债务就可以不用了,因为欠款人根本没有钱还款,而且通过法律解决债务问题费时费力还需要成本。如果是有钱恶意赖账不还的,那么建议找律师发律师函。 4、走法院诉讼途径 发律师函都不管用的,那就只有起诉了。起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赖账人的资产。如何经过法院判决后欠款人还是不还,那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二、民间借贷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民间借贷过程当中,如果已经到了还款期限,但是相关的借款人仍然没有经济能力还款,此时应当主动的和对方协商,要求分期付款,对方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但是不还款又没有任何理由的消失,并不是正确做法。 结语 借款人无力还钱时,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要求分期还款来解决。首先可以私下沟通还款时间,如过期未还款,可尝试找欠款人的亲友帮忙提醒。若仍无效,可考虑发律师函,但需先了解欠款人的经济情况。若欠款人有恶意拖欠且财力充足,可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民间借贷法律规定要求起诉满足一定条件,包括与案件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在借贷过程中,主动协商和分期付款是正确的做法,不还款则不合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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