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名流程以及材料 |
释义 | 更改名字流程 第一,写一份申请,陈诉清楚改名的正当理由,以及改名的必要性,表明使用新名字已有一段时间,并且不改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等。当然,理由自己整理了。 第二,如果有单位,请单位出具一份证明,证明确实使用新名字有一段时间,并且不改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等,盖公章。如果没有单位,让村委或者街道办出具证明并且盖章,证明你有改名的必要并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三,把申请和证明、现用身份证、户口本等一起拿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改名,民警会调查你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当然,你可以找非直系亲属的邻里到派出所协助民警调查并证明你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等。 第四,民警调查通过后会写明你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签字。会让你去找所长签字。 第五,拿上民警签字后的申请和你的证明材料去找所长签字。所长看完申请和证明后会签字,也可能会让你去找局长签字。 第六,根据指示拿上申请材料找所属分局或市局的负责局长签字。局长看到所有申请、证明、调查材料没有问题后,一般就会给你签字。 第七,这个时候再把申请材料拿回派出所,派出所看到局长批示同意改名为你的新名字后,会马上照办,给你把户口等档案的名字改了。 第八,一个月后你再拿上户口本等去申请办理一个新名字的身份证完全OK了。新名字1个月后才能办身份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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