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如何为外地孩子办理落户手续 |
释义 | 上海人收养外地孩子落户流程:办理收养登记,领取入户审批表,出具意见并盖章,交派出所并领回执,等候公安分局验证,最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法律分析 上海人收养外地孩子落户流程如下: 1、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内地居民收养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抚养的弃婴、儿童应当到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 2、收养的孩子办理落户手续的流程为: 1.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2.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会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交手续后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3.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五)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六)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 结语 上海人收养外地孩子落户的流程相对复杂,需经多个环节办理。首先,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具体机关视收养情况而定。接下来,收养的孩子需办理落户手续,包括填表、单位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相关证明材料等。然后,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派出所会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等待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最后,收到批准通知后,前往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三条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有子女死亡的; (二)有子女按规定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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