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订婚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国现行法律对婚约的态度是既不提倡,也不禁止。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完全以他们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及结婚证书为依据。订立婚约不必经过婚姻主管部门的批准。因此,婚约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而是道德调整的对象,订立婚约后对男女双方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一、婚姻无效彩礼能否退还 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但有下列情形的彩礼不退还: 1、双方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2、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3、双方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4、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二、如何理解婚约? 理解婚约的方式:一般无配偶的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达成的协议,即可认定为婚姻,且婚约又称订婚或定婚。但我国《民法典》对婚约没有具体规定,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结婚登记才是结婚发生法律效力的必经程序。结婚是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男女之间的两性结合,是一种确定夫妻关系的重要的法律行为。 三、解除婚约之后,订婚彩礼如何处理 双方解除婚约之后,订婚彩礼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如果男方不要求女方返还的,视为是对女方的赠与,法律也不禁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