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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的区别
释义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驰名商标在我国实行个案认定,在商标纠纷发生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在之后的纠纷中并不理所当然地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和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保护力度上有所区别。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强于一般商标,可以实现跨类保护,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同一般商标,只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保护期10年内都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如10年期满未续展,则只能按照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
    一、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由此可见,只要举证证明符合上述条件,未注册商标可以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
    二、如何有效进行驰名商标的保护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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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6: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