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名股东被骗入股如何撤资? |
释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是不得进行撤资的,股东要进行撤资只能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所以隐名股东要撤资的,首先要对自己股东身份的确认,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 一、公司法规定的隐名股东被法律认可吗? 可以得到认可,因为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 (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 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 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 (3)无违法行为 中国法律、法规对于某些行业、企业的股东身份进行了限制。比如,外国自然人不得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在实践中某些人就采取隐名投资的方式参股合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如果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将不会受到法院的认可,对于隐名股东以及显名股东双方而言,都将承担较大的风险。 隐名股东的股份一般是由显名股东代挂的,所以显名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就是隐名股东的股份,如果有股权代挂协议还可以依据该协议确定隐名股东的股份。 相信通过以上讲解大家已经对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有了一定的认识, 关于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其实就是实际出资人是隐名股东,显名股东只是提供一个身份的作用,对于公司而言,显名股东应当承担公司的义务,享有公司的权利,可以进行利润分配。 隐名股东是不具有公司真正的股东身份的。所以如果以隐名股东的身份撤资是不可能的,所以一定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公司股东之后,才享有股东的权利,才可以依法撤销其自己的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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