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传染病的管理机关,负责防治传染病和卫生监督工作,依法行使以下职责:设立防疫站,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传染病防治和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定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处置措施。因此,在遇到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卫生事件时,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申请相关处理措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传染病的管理机关,负责防治传染病和卫生监督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和组织,保证其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发挥作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卫生服务规划,组织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