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告性辞退有什么情形吗 |
释义 | 预告性辞退情形包括:劳动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且无法协商变更;劳动者病伤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新工作;劳动者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 法律分析 预告性辞退情形包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能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拓展延伸 预告性辞退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 预告性辞退是指雇主在解雇员工之前提前通知其解雇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预告性辞退通常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员工,并支付相应的赔偿。在进行预告性辞退时,雇主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遵守劳动法规定的预告期限,确保足够的通知时间;其次,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此外,还需注意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解释辞退的原因和相应的权益保障。同时,雇主还应确保辞退决策合法合理,避免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预告性辞退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对于雇主和员工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约束力。 结语 预告性辞退是一种提前通知员工解雇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雇主需遵守预告期限并支付赔偿。在进行预告性辞退时,雇主应注意遵守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并与员工进行积极沟通。同时,雇主应确保辞退决策合法合理,以避免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预告性辞退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对于雇主和员工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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