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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放弃继承权之后能通过公证遗嘱继承吗
释义
    公证放弃继承权之后能通过公证遗嘱继承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而遗嘱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被人死亡后,不能再公证遗嘱,所以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不能通过公证遗嘱继承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50.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
    (一)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填。
    (二)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证费。
    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申请。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四)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
    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五)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认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六)审批合格后,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
    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八)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送发。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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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4: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