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一经做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
释义 | 投标文件是要约,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具有拘束力,要约邀请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的行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招标是要约邀请行为,投标是要约行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投标文件也是要约。 法律分析 投标文件是要约。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的阶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的内容拘束。 1、要约与要约邀请、承诺的区别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从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承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 2、在招投标中,要约、要约邀请、承诺分别代表什么 招标是要约邀请行为,投标是要约行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的一方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确定中标人。 3、要约功能: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 4、投标文件是不是要约 根据以上定义,结合投标书的法律特征,投标文件是要约。 结语 投标文件是要约,它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具有拘束力。要约与要约邀请、承诺有所区别,要约邀请是邀请对方发出要约的行为,而要约是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确定中标人。在招投标中,招标是要约邀请行为,投标是要约行为,而承诺是确定中标人的意思表示。投标文件在法律上具备要约的特征,一旦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就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撤回或变更要约。因此,投标文件可以视为要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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