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如实告知宫颈癌病史购买重疾险,保险公司有权利采取其他措施。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责任有关的情况。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重要情况,保险人有权利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已经发生的赔款,保险人可以不予支付,并有权利将保险合同解除后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十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条: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责任有关的情况。 2.《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重要情况,保险人有权利解除保险合同。 3.《保险法》第四十四条:对于已经发生的赔款,保险人可以不予支付,并有权利将保险合同解除后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4.《民法典》第十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