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占位”疾病是否可以豁免等待期?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保险产品,通常包括许多种危及生命的疾病。在购买该保险时,通常需要等待一段时间(等待期)才能开始享受保险金。某些疾病可能被认为是“占位”疾病,即在等待期内发生不会获得理赔。但是,是否可以豁免等待期取决于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载明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金的给付等内容。 2.《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五条 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等待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是,按照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的,对于某些特定疾病和医疗手术,等待期可以适当延长。 3.《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六条 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以约定,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前,保险人在投保人明确告知或者保险人知道的情况下,豁免等待期。 结论:是否可以豁免“占位”疾病等待期需要查看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如果保险合同中有豁免等待期的约定,则可以申请豁免。否则,等待期内发生的疾病将不会得到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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