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管资金管理办法 |
释义 | 可采用两种不同模式:封闭式专用账户监管模式和直接监管两种模式。 1、封闭式监管要开立专用账户,多适用于授信相关资金监管; 2、直接监管模式是企业将已在经办行开立的结算存款账户作为指定监管账户,由经办行柜员在AS400系统中设置监管标识,不另行开设专用账户。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的原则。监管资金分为重点监管资金和非重点监管资金。重点监管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不得用于支付任何借(贷)款本金和利息、缴纳土地款、罚金、营销费用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员工工资等费用;在监管账户存续期间商业银行不得擅自扣划;设立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不得抽调。非重点监管资金是指超出监管账户内重点监管额度以外的资金。非重点监管资金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使用,优先用于预售项目工程建设和偿还本项目贷款等。 资金监管,又称为第三方监管。主要用于房地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而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该账户属于银行。 当规定期限内购房者过户后,该资金将划转到原业主的账户下,否则将划转到购房者账户下,因此资金监管需要买卖双方都在监管银行开有账户,银行是资金的监管主体,从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类似网上交易平台如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平台。 资金监管是一种免费服务,资金管理公司不向买卖双方收取任何费用。 一、资金监管的定义: 资金监管,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而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 二、资金监管适用范围: 资金监管,又称为第三方监管。 二、资金监管的作用: 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监管工作要求。各地要按照“一城一策"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夯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规范预售资金缴存和拨付行为,专款用于工程建设,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时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减少和避免“烂尾楼"的发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和社会安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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