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犯罪分子将从以下途径获取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均不能认定为立功: 1、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的线索; 2、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的线索; 3、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线索; 4、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线索。 一、行贿人自首立功可以从轻处罚吗 行贿人自首立功一般是可以从轻处罚的,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谓立功表现,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1、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较多的一般罪行,经查证属实的; 2、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破获其他案件的; 3、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犯罪分子的。 二、刑事会见的注意事项 刑事案件会见注意事项:一、防止泄露案卷材料及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二、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绝不能带当事人家属参加会见。三、不能向当事人传递监管场所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四、不能为当事人传递任何案件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立功线索。 三、如何认定立功行为 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 据以立功的他人罪行材料应当指明具体犯罪事实;据以立功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侦破案件或者抓捕犯罪嫌疑人要有实际作用。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时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的犯罪事实与查实的犯罪事实不具有关联性的;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据以立功的线索、材料来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立功: (1)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 (2)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 (3)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 (4)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