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大本丢失怎么补办 |
释义 | 汽车车辆登记证书是可以去补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车主需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当场办理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一、补办行车证需要带什么 补行车证的时候需要带以下这些材料: 一、《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 二、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 三、办事所需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辆相片2张; 5、单位车辆还需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车牌损坏补办流程 机动车车牌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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