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严重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或客观无法跟随母方生活的,可随父方生活;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从子女跟随一方生活时间长短、父或母一方是否患有疾病、父或母一方有无其他子女、父或母一方是否可再生育等因素综合考虑;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应从子女跟随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时间的长短以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经济能力综合评价。 (6)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