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在领证前买房,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夫妻领证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若约定归各自所有,对外债务由约定方承担。 法律分析 属于,一般夫妻领证,也就是领取到了结婚证,那么从领证的那一刻开始,各自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领证之后买房的,其实都是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结语 夫妻领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也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这些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若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用于清偿其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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