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抄报后多久可以申报?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企业应在法定的申报期内提前2天办理抄报税手续。同时应注意在办理抄报税成功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 2、无论上月是否购买或开具税控发票,企业都必须在抄报税期内执行“抄税”操作,并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否则企业下月将无法开具税控发票。 3、不到系统规定的抄税时间不得进行抄税操作,否则将影响企业开具税控发票。 4、每月1日零时,系统将自动进行结帐,无论企业是否进行抄税,每月1日后开具的 税控发票都将自动记录在下一个月。故企业当月作废的税控发票应及时在系统内执行 “发票作废”,系统一旦结帐,企业将无法再将上月开具的税控发票作废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六条 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本规定所称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 (一)企业名称; (二)税务登记代码; (三)开票限额; (四)购票限量; (五)购票人员姓名、密码; (六)开票机数量; (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纳税人发生上列第一、三、四、五、六、七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发生第二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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