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班未打卡扣工资合法吗 |
释义 | 上班未打卡扣工资不合法。 员工正常出勤了,忘记打卡未给单位造成损失,公司只能按照规章制度算违纪处理,不能扣工资。上班未打卡扣工资属于变相减少劳动者报酬,属于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去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员工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9、同事的证人证言。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认为其工资被不当扣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依据。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证据和依据,或者扣款金额过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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