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抢险工程结算如下: 1.根据抢险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结算要求,编制结算方案; 2.提交材料,包括施工记录、验收记录、进场证明、工作量证明、材料验收报告、质量检测报告等; 3.业主或有关部门按照结算方案进行审核,对质量、工程量等进行认真核对,并逐项批准; 4.根据批准的结算方案,制作结算表; 5.业主或有关部门根据结算表所注明的支付方式和要求,按时支付结算款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