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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济南的居住证怎么使用
释义
    法律分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一、换领身份证需要多久时间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在异地可以办身份证吗
    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能异地办理,但是第一次办理身份证的,不能异地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三、身份证能异地补办吗
    可以补办。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按照此条规定,可以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而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此外,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第三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
    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二)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三)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四)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五)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第四条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第五条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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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10: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