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亲属可以领取抚恤金的情形: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工亡职工配偶或者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4、工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岁,外祖母年满55岁; 5、职工子女已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兄弟姐妹或孙子未满18周岁的。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