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金领取后,上海社保如何影响? |
释义 | 领取失业补助金可能导致社保断交,影响养老险、医保的缴费年限,但主动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可避免影响。领取失业补助金可能被新单位询问失业原因,但大部分单位不会过于关注。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能同时领取,但领取完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可再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是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用的临时补偿。 法律分析 有影响,领取失业补助金,且自己不主动缴纳则意味着社保断交,因此可能会对养老险、医保的缴费年限产生影响,比如养老险退休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会因为缴费年限减少而有所降低等。 但是,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如果自己主动缴纳灵活就业社保的,就不算社保断交,不会对社保缴费年限产生影响。 此外,领取失业补助金也意味着失业,因此可能会被新单位查询到并询问失业原因,但对于大部分的企业单位来说,都不会特意留意这种信息,毕竟失业也算是无法避免的,因此求职者也不必太过忧心。 失业金包括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为同时满足按照规定参加失业险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领取失业补助金的要求为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按照规定参加失业险但缴费未满一年、参保满一年但因为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三个条件之一。 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不能同时领取的,但是如果领取完失业保险金之后还没有就业的话,则可以再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结语 领取失业补助金可能导致社保断交,影响养老险、医保的缴费年限,降低养老金标准。但主动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可避免断交,不影响缴费年限。失业可能被新单位询问,但大部分企业不会过分关注。失业金包括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要求不同。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能同时领取,但可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后申请补助金。失业保险金是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用的临时补偿,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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