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人员怎么交社保 |
释义 | 失业人员交社保方法如下: 1、以你现在的情况,在企业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可以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在公司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定年限)。在重新就业的时候,停止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由新单位为你继续参保; 2、如果从事了个体劳动,或者变为灵活的就业方式。在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后,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 3、要是没有重新就业也没有收入来源,可以按照当地规定领取完失业保险待遇以后,以个人身份参保。 在失业后,如果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进行社保缴纳,一般只能够缴纳三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如果想要补缴中断期间的费用,根据政策规定,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如果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以前的缴费年限,是可以保留的,在重新在进行缴费的时候,可以加上以前的缴费年限。但是医疗保险中断就是很不妙了,因为医疗保险的年限中断一段时间以上,就要重新开始计算缴费时间。而且在没有按时缴纳医保的当月,是不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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