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的对象有哪些特征 |
释义 | 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上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也可以作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一、征收和征用的区别是什么 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集体所有的财产上的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行为。 征用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集体的财产的使用权的行为。 首先,在法律效果方面,征收得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体财产所有权得改变;征用的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体财产使用权的改变。 其次,在补偿方面,在征用的情况下,因为所有权没有转移,如果标的物没有毁损灭失,则返还原物即可;若毁损灭失,则应当予以补偿;在征收的情况下,因为所有权已经移转,因此不存在返还财产的问题,应当依照法定标准对征收人进行补偿。 再次,在适用条件方面,征用一般是在临时性、突发性的紧急状态中适用,如抢险、救灾、战争等;征用不一定失在紧急状态下采用,只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进行即可。 最后,在适用对象方面,征收的适用对象限于不动产;征用的对象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二、地役权是债权还是物权 地役权是物权。 地役权的性质: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三、职务侵占罪应该怎样量刑? 职务侵占罪最高量刑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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