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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改变车架号用于办理登记手续的负刑事责任吗
释义
    一、改变车架号用于办理登记手续的负刑事责任吗
    篡改车牌号用于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的,如果车辆涉及走私、盗抢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普通的篡改,可能会被警告或者罚款200元。
    还有如下情形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2.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3.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4.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5.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6.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7.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二、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需要的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外地需居住证原件),请注意车主和车辆必须到场。
    2、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请注意车辆必须到场。
    温馨提示:属于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要带上原来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车管所查验后收回。
    三、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第五十八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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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