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缴出资股东的债权保护 |
释义 | 出资是股东在公司成立时所要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股东若没有按照投资协议或章程的约定缴纳注册资本,需要向公司补缴注册资本,对已经缴纳出资义务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有的股东可能因为资金紧缺,对自己应缴纳的部分由其他有资金的股东代为缴纳。但是代缴出资的股东在代其他股东出资之后,因为双方之间缺少书面的协议约定,难以证明两人之间存在代出资的法律关系,以致于在出现法律纠纷的情况下,代缴出资的股东很容易吃亏,自己的债权难以得到保护。 应对方案 1.A、B双方签订一份代出资协议,代出资协议明确约定B因为缺乏注册资金,其注册资金实际上由A所出。双方通过协议约定明确代出资的事实并厘清相关法律关系,A可以避免相应的法律风险。协议中还可以约定B对于A的代出资款如何归还以及利息数额等问题。在法律上,代出资实际上等同于借款,若B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归还款项,A可以通过诉讼要求B返还。约定清晰明确的协议,是日后追讨欠款的重要依据和理由。 2.A的出资应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并保留转款凭证。目前的实际操作中,通过自动柜员机打印出来的凭条容易掉色、字迹消失等情况,A应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柜台转账后通过银行职员打印出来的凭条可以永久保存。 3.A还应该尽快向B索要收条,收条是B收到A转入款项的重要证据。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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