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有以下规定: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也不得质押;2、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股权出质的,应当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