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以确保其追偿权的实现。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可能会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失去追偿权。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担保。反过来,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称为反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