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具体咨询办事处工作人员。居住权,是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他人所有的住宅上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用益物权。在房产证上加居住权是指可以被加居住权的人在该住宅合法进行居住。居住权内容如下: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