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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权是不是绝对权
释义
    物权是绝对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人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物权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
    一、债权含义怎样解释
    债权是指权利主体在债务关系中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某些行为或者非某些行为的权利。债债权具有以下特点:
    1、债权的对象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物权的对象只有物;
    2、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只能是特定的人;只有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确定的;
    3、债权无追及力,物权有追及力。
    二、不动产物权包括哪些
    不动产物权是指权利人基于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即依法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凡建立于其上的物权均为不动产物权。
    不动产物权包括六种权利,分别是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和抵押权。
    我国的《民法典》除对永佃权、典权没有规定外,对其他不动产物权均有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
    依法律行为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方始牛效。非依法律行为发生变动者,未经登记,不得转让。
    三、房产证名字和房产人不一致怎么办
    房屋所有权证是认定不动产所有权的有力证据,但不能据此认定房屋所有权证具有绝对的证据力。作为证据的房屋所有权证,在没有其他证据的前提下,具有推定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据效力。当登记的权利人与实际的权利人并不相符时,如果法院查明实际出资情况,法院最终会根据房屋的实际出资情况对事实物权加以保护,事实物权的权利主体才是真正权利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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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