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不在,律师法庭上的话可以代表当事人吗 |
释义 | 当事人不在,律师法庭上的话不一定可以代表当事人。特别授权的律师的话是可以代表当事人的。 对于律师的授权代理有两种: 1.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 2.全权代理即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 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对于这两种权力的选择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不管哪种授权,律师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业守则、执业纪律等的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是全权代理律师也不会擅自做主,对于重大事项律师都会事前,和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认真商议,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律师才会做出决定。 当事人可以查阅案卷吗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是查阅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为了申请再审的需要,可以查阅已经审理终结案件的有关材料。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出示身份证或者律师证等有效证件,可以摘抄或者复印,但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阅卷提供便利条件,安排阅卷场所;必要时,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在场。 仲裁开庭律师去,当事人不去可以吗? 仲裁开庭律师去,当事人是不去可以的。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本人可以去参加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不用去。提起劳动仲裁不是必须本人去,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可以委托人的包括律师、亲属或者朋友等。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五十九条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