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述地方性法规由谁制定 |
释义 | 地方性法规由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制定。 部门规章由谁制定呢?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商标权取得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我国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有使用原则,注册原则和混合原则。 《商标法》第18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标或者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是什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的制定: 1、制宪机构的设立; 2、宪法草案的提出; 3、宪法草案的通过; 4、公布。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竞业禁止的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24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国有企业领导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制定依据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是2009年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图书。本书共五章三十条,有总则、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附则等具体内容。 适用范围:1、适用于领导班子人员2、适用于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负有经营管理责任人员3、国有企业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人员和负有经营管理责任人员。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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