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据质证是诉讼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而在质证过程中,对方往往会进行反驳,应对反驳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提前做好准备,包括充分了解案情、发现证据、收集证据;2.明确证据的价值,判断证据是否具备抗击对方反驳的力量;3.主动协调法庭,寻求法庭的帮助,增加证据的说服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要求进行质证的,应当说明质证的目的和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据需要对方协助的,应当说明理由,并说明对方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质证人就已经证明的事实,不得反复质证。对抗证据,应当在当庭就有关证据进行质证,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迟。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法庭对出现的证据予以采信,对出现的证据存在问题的,应当当庭指出,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或者说明情况。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就诉讼中的事实或者适用法律存在争议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收集证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被告只能就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意见,不得提出超过原告诉求范围的新的主张。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在庭审终结前,悔改或者补正违法行为或者进行赔偿、协议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