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 上虞 地区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可以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办理,申请的时间是,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关于上虞民政局 结婚 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上虞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 工作日: (1)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上虞民政局结婚条件(内地居民结婚)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1)男女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 户籍 所在地在本省(一方或者双方 常住户口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本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2)部队驻地、 入伍 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可以在本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 浙江 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有效 身份证 件和材料。 三、上虞民政局 结婚登记 法律规定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 】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上虞地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求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办理,而且要符合其他的法律规定,工作部门接受业务的时间是冬季上午8:30到下午5:00。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