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告了,需要反诉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反诉申请书。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直接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以达到抵销、动摇或者并吞本诉的目的。 提起反诉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反诉要以本诉为基础,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人; 2、反诉必须与本诉有联系,例如:某甲要求乙返还其走失的牲畜,乙提出反诉,要求甲赔偿乙在饲养该牲畜期间的损失等; 3、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提出; 4、反诉与本诉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如不得在再审程序中提出反诉; 5、反诉应在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以前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