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 诽谤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一、侮辱罪和诽谤罪有哪些区别? 1、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诽谤罪: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注意:侮辱罪和诽谤罪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个人。 2、犯罪手段是不同的:前者是公然进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后者只能以言语、文字方式来进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实的过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为,情节就够了,而后者必须有捏造他人事实,并公开扩散两个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行为人是出于故意,并具有贬低、破坏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