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现金发放证明材料一般办什么? |
释义 | 按规定,不论是以现金形式还是通过银行汇款形式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在同一个月内,都要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包含年底发放的表彰评优等奖励(非一次性奖金),都要合并到当月工资计税的。 再按规定,以非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的福利补贴等也要折算成相应金额合并到当月工资中,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实际中,很少有单位会做到这点) 工资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法律咨询解答 《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有如下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正确理解《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的涵义,应把握这两点: 第一,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是按月支付工资的日期,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约定了发薪日期,每月必须在约定之日发薪,不能随意变动,过了约定日期发薪,就是拖欠职工工资的违约行为。比如,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发薪日期是每月5日,那么这天发工资就是按月支付,如果月月有变动,就难以保证按月支付。 如3月份是5日发薪,到4月份变成15日发薪,到5月份又变成25日发薪。这样3月到5月两个月各拖欠了工资10日、20日。第一,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在一个月里,企业无论确定哪一天为工资支付日都可以,但必须固定日期。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应按有关协议或按合同规定在其完成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二,发薪日适逢节假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而不能错后支付。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延伸知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相关法律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有什么? 证明劳务关系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用人单位盖章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用人单位无异议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公司放长假工资按什么标准发放? 公司放长假如果是在一个月内工资照发,超过一个月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什么时候发放辞职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工资条能证明什么? 工资条上的各项数据,能让劳动者更加清晰企业制订工资分配方案、个人的工资福利构成; 各项保险缴纳、扣除情况。作为工作凭证,可以成为打官司,劳动仲裁的证据。在劳动争议中,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维权依据。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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