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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查封房子流程和时间
释义
    从案件成立的那天算起,到最后查封房子大概是在30个工作日内,如果说遇到了一些特殊的情况,那么法院的院长可能会批准此案件延长时间,但是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不会超过45个工作日的。查封房子的流程主要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1个步骤就是要先向当地的国土部门上述法律文书,然后再去确定一下房子的具体情况,并且向房子的拥有人提供查封房子的原因和具体的目的。
    一、法院查封房屋的流程为: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二、法院查封房屋的期限
    人民法院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和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两年。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三、法院查封房产怎么过户
    1.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2.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3.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4.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第二十九条 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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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12:36